魔力紅9月要來台灣開演唱會了,早在知道消息的那一天就一直準備好今天的搶票。但隨著i-bon的流量管制,線上購票網站也是一直死當,心情真的快崩潰了(連F5都被按到快崩潰了),但最後還是沒有搶到...但最令我生氣的是,如果票真的被歌迷買走了,那就算了,但看到的是,黃牛也等這一天等了很久,傾巢而出漫天叫價,最誇張看到6800元叫成6萬塊!這些黃牛你們去X吧!
明明黃牛就是有處罰的,但就是我們都不認真看待此事,漠視它們存在,才會讓每次的票都這麼難搶。
現在台灣處罰黃牛是透過「社會秩序維護法」規範,其中第64條:
「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,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:
一、意圖滋事,於公園、車站、輪埠、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,任意聚眾,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,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,而不解散者。
二、非供自用,購買運輸、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。
三、車、船、旅店服務人員或搬運工人或其他接待人員,糾纏旅客或強行攬載者。
四、交通運輸從業人員,於約定報酬後,強索增加,或中途刁難或雖未約定,事後故意訛索,超出慣例者。
五、主持、操縱或參加不良組織有危害社會秩序者。」
所以以後我們遇到黃牛,都可以直接去檢舉。檢舉方式除了去警察局報案以外(但由於辦此類案件對警察是沒績效的,所以大概效率不會大高),所以我們也可以直接寄信到各檢察署去,要檢察官處理!
----檢舉方式----
1.進入各地區地方法院地檢署網站 的 檢察長信箱
台北 http://www.tpc.moj.gov.tw/bbssp.asp?xdURL=/bossmail.asp&mp=009
台中 http://www.tcc.moj.gov.tw/bbssp.asp?xdURL=/bossmail.asp&mp=015
高雄 http://www.ksc.moj.gov.tw/bbssp.asp?xdURL=/bossmail.asp&mp=021
其他地區的網站可以自行搜尋
2.進入之後填資料
(1)填入自己的聯繫資料
(2)將在什麼網站上,暱稱什麼的人,販售黃牛票(將多少元的票券兜售多少錢)
(3)如果除了暱稱之外,有黃牛的聯繫方式:LINE、電話、各種聯繫方式都可都可以附在信件中
(4)P.S說要面交 用手機聯繫,來取得黃牛的手機也是方法之一。
在此附上我的檢舉圖:
